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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电力学院

      上海电力学院

     上海电力学院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、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。据学校官网显示,截止2015年6月30日,学校现有杨浦、浦东两个校区,临港新校区正在建设中,其中,杨浦校区位于上海市区东部长阳路,毗邻杨浦大桥,现为电力特色专业教育、研究生教育、成人教育、电力系统中高级培训、电力科技产学研合作和创新孵化基地;浦东校区位于浦东新区学海路,现为本科、研究生教育基地和中外合作教育基地。

      截至2015年9月,学校有12个二级学院,以及社会科学部、体育部两个直属学部,共有全日制本科专业30个;建有国家级实践(实验)基地(中心)2个,省部级实验示范基地(中心)3个,省部级校外实习(实践)基地5个,25个校内实习场所,78个校外实习基地;学校有在编教职工1000余人,全日制在校生11644人,其中本科生10392人,硕士研究生1175人,留学生77人(含硕士研究生2人)。

1952年6月,成立上海电力工业学校。
1959年8月,易名为水利电力部上海电力学校.。
1960年5月,华东电管局创办的上海业余动力学院并入电力学校。
1985年1月,经教育部批准,学校升格为上海电力学院。设置十二个本科专业,修业年限四年。学校实行水电部和上海市双重领导,以水电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。
1986年12月12日,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的李鹏为学院题写“上海电力学院”校名。
1989年3月,学院首批三个专业被国家教委列为学士学位授予点,到1994年底,学院已有八个本科专业为学士学位点。
1994年,电力部决定对部属高校体制进行改革,决定自1995年1月1日起,上海电力学院进入华东电力集团。由电力集团参与管理,实行部、电力集团共同领导,以电力集团为主的管理体制。
1995年12月5日,华东电力集团、上海市教卫党委任命陈大森同志为院长,张一尘同志为副院长。
1996年10月16日,根据电力部的有关要求,经华东电力集团筹备,上海电力学院董事会正式成立。
1996年11月11日,该院以优良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家教委的评估。
1998年3月2日,该院通过华东电力集团公司 “双文明”建设的考评和验收。
2000年起,根据国务院关于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,学校实行属地化,划归上海市管理。
2003年,该院被上海市政府命名为“市级文明”单位。
2004年6月1日,上海市科教党委任命曹家麟为院长,石奇光、万峰、姚秀平、张浩为副院长。学校占地面积将近1000亩(含国顺路、南汇校区)。
2004年11月实施校、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,在原有10系3院1部的基础上经过整合归并;
2006年学校初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,成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。